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参加省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所属驻辽各单位:
现就公布2025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5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1792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359元/月。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变更业务的,个人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
二、2025年全省(不含沈阳、大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计发基数为88152元(月计发基数为7346元)。沈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为100680元(月计发基数为8390元),大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为107472元(月计发基数为8956元)。
三、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个人参保人员)各档次缴费基数和金额见附表。
四、2024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982元(月人均为3999元)。
附表:2025年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档次和金额情况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25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表
2025年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档次和金额情况表
单位:元/月
缴费档次 |
60%档次 |
70%档次 |
80%档次 |
90%档次 |
100%档次 |
200%档次 |
300%档次 |
月缴费基数 |
4359 |
5085 |
5812 |
6538 |
7264 |
14528 |
21792 |
月缴费额 |
871.8 |
1017 |
1162.4 |
1307.6 |
1452.8 |
2905.6 |
4358.4 |
注:个人参保人员可在以上7个缴费档次中自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