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返还的公告

  参加省本级企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经社保系统数据筛查,存在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未支付情况。为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现将参保人员名单公布如下,请参保人员家属联系参保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二楼经办大厅办理相关业务。

  附件:参保人员名单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9号

  电话:024-22833833

  联系人:王智超

  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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