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引才引智基地暂行管理办法》(辽外专〔2025〕3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引才引智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规定程序,拟认定单位辽宁省引才引智基地13个。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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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辽宁省涉外法治学科创新引才引智基地 |
沈阳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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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纳米金属引才引智示范基地 |
辽宁材料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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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辽宁省航空材料学科创新引才引智基地 |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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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辽宁省土木工程学科创新引才引智基地 |
沈阳建筑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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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辽宁省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创新引才引智基地 |
沈阳农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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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辽宁省节能环保压缩机技术研究领域引才引智基地 |
沈阳中航机电三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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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国经济韧性与高质量发展学科创新引智基地 |
东北财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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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辽宁省高功率脉冲技术与应用学科创新引才引智基地 |
沈阳理工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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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辽宁省精细化工学科创新引才引智基地 |
沈阳化工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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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辽宁省经济作物栽培与育种引才引智基地 |
辽宁省经济作物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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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未来制造与服务智能分析决策国际研究中心 |
东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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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应用经济学科创新引智基地 |
辽宁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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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学科引智基地 |
沈阳工业大学 |
公示期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反映情况时,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处
邮政编码:110013
联系电话(传真):024-22958616、22959191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2月1日

沈阳市职业培训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