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认定辽宁省引才引智基地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引才引智基地暂行管理办法》(辽外专〔2025〕3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引才引智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规定程序,拟认定单位辽宁省引才引智基地13个。现予以公示:

1

辽宁省涉外法治学科创新引才引智基地

沈阳师范大学

2

纳米金属引才引智示范基地

辽宁材料实验室

3

辽宁省航空材料学科创新引才引智基地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4

辽宁省土木工程学科创新引才引智基地

沈阳建筑大学

5

辽宁省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创新引才引智基地

沈阳农业大学

6

辽宁省节能环保压缩机技术研究领域引才引智基地

沈阳中航机电三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7

中国经济韧性与高质量发展学科创新引智基地

东北财经大学

8

辽宁省高功率脉冲技术与应用学科创新引才引智基地

沈阳理工大学

9

辽宁省精细化工学科创新引才引智基地

沈阳化工大学

10

辽宁省经济作物栽培与育种引才引智基地

辽宁省经济作物研究所

11

未来制造与服务智能分析决策国际研究中心

东北大学

12

应用经济学科创新引智基地

辽宁大学

13

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学科引智基地

沈阳工业大学

  公示期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反映情况时,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处

  邮政编码:110013

  联系电话(传真):024-22958616、22959191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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